泉一“車手”團伙覆滅受審
□“泉一‘車手’團伙覆滅受審”追蹤
海都網(wǎng)—海峽都市報訊 昨天,晉江法院一審以犯詐騙罪判處馮某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5萬元。去年11月2日,馮某到晉江羅山街道一銀行,準備為詐騙分子取走四張卡內(nèi)的24.28萬元贓款時落網(wǎng)。
法院審理查明,李某等人(均另案處理)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以“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義發(fā)布虛假信息,謊稱能提供證券投資信息服務,保證20個交易日獲利200%等,騙取他人財物,并雇用官某等人(均另案處理)幫助轉賬、取款。官某又雇用馮某等人幫助轉賬和取款。
去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李某等人詐騙向女士75.8萬元。而馮某等人受命分頭取出這些錢。事后,警方追回19.05萬元發(fā)還向女士。
法院認為,被告人馮某伙同他人利用互聯(lián)網(wǎng)發(fā)布虛假信息詐騙不特定的多數(shù)人,社會危害性大,予以酌情從重處罰。(本網(wǎng)記者 林小明 實習生 吳嬌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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