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廖朝華
“我判斷不清算不算剽竊……”
3月16日,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先后與廖朝華取得兩次聯(lián)系。第一次,廖朝華表示“工程論文不存在抄不抄問題”。第二次,系廖朝華主動聯(lián)系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并發(fā)來書中內(nèi)容表示,“這本書系項目課題組研究報告”,他與郭小紅是編著,其余參編人員在書中也有注明,分別有柯小華、梁巍等15人。“我判斷不清算不算剽竊……”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廖總工程師,關(guān)于胡劍兵舉報你學(xué)術(shù)造假,你看到了嗎?
廖朝華:還沒有。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你是否已是學(xué)會推選的增選院士候選人?
廖朝華:還沒有推選到。就他告那個論文抄襲,讓他去告吧,他跟郭小紅有意見,讓他去告吧。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你覺得抄了嗎?
廖朝華:工程論文不存在抄不抄的問題。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就是說你沒有抄襲?
廖朝華:不存在,工程論文就是根據(jù)工程實地的,怎么能抄的呢。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如何證明不屬于抄襲?
廖朝華:這本書里有一個前言,這本書因為是我們的項目的一個課題研究報告,所以我們實際代表課題組就編撰了這個科研成果,如果你們覺得這個是屬于剽竊抄襲,那你們就受理他,如果不是呢,我準備下午還要給他交流一下,我覺得他還有這種誹謗的嫌疑,因為這個前言里面寫得很清楚,這本書是以課題組名義編撰的。
封面新聞呢-華西都市報:那胡劍兵的舉報到底真實嗎?
廖朝華:這是一個通過鑒定了的研究成果,我跟郭小紅是課題負責(zé)人,我們作為課題負責(zé)人把成果形成文獻出版,如果這種就屬于剽竊的話,那就確實100%。研究報告的成果,我們把保密部分拿掉了,把工業(yè)技術(shù)部分形成書。你說這個我也不懂算不算剽竊,因為有建議讓出書,我們就以課題組的名義,并且在前言里面寫得很清楚,哪些人一起做的課題,里面的作者,就是編寫人員,基本上都是課題組人員,這個我判斷不清算不算剽竊,確確實實就是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