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報報道了晉江市已確定36個首批公共法律服務室試點村居。據悉,隨著公共法律服務室的逐步入駐,截至今年6月,公共法律服務室共為群眾提供各類法律服務3000多人次,為群眾申請法律援助105起,成為溝通聯系群眾的新陣地、群眾享受便捷法律服務的新途徑。
今年年初,晉江市首個公共法律服務室在梅嶺街道竹樹下社區(qū)成立。以該服務室為依托,進駐了人民調解、社區(qū)矯正和安置幫教、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等多項職能,為社區(qū)群眾在家門口打造了一個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的“微型司法所”。
“沒想到現在在社區(qū)居委會就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不用再來回奔波了!”日前,在梅嶺街道竹樹下社區(qū),剛辦完法律援助申請的李大媽激動地握住法律援助聯絡員小姚的手。隨著公共法律服務室直接進村、社區(qū),實現了法律服務由“送”到“駐”的轉變。
在村、社區(qū),通過聯絡員辦理公證申請、法律援助申請的不止李大媽一個。據悉,截至6月份,晉江市逐漸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務室已為群眾提供各類法律服務3000多人次,為群眾申請法律援助105起。
晉江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2016年,在晉江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泉州市司法局的指導下,晉江市司法局積極探索,主動作為,以創(chuàng)建村(社區(qū))公共法律服務室為抓手,點面結合,在全市鋪開了公共法律服務室創(chuàng)建工作,實現了“窗口前移、力量下沉”,真正將法律服務送到群眾家門口,打通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今年4月,梅嶺街道竹樹下社區(qū)公共法律服務室,作為全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現場推進會的參觀單位,受到了參會省、市領導的一致肯定。(記者 許春 通訊員 陳著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