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2月9日訊 南安英都鎮(zhèn)往翔云鎮(zhèn)的縣道337線一處路段,前日下午至晚上一直很熱鬧:一輛客運中巴車因車內(nèi)有“炸彈”,被數(shù)輛警車團團圍住。所幸,排爆終于在前晚安全完成,事件未造成人員傷亡。
記者昨日多方走訪,了解到該事件與短途班車爭搶客源有關,犯罪嫌疑人鄭某已被警方控制。
案發(fā):留“炸彈”威脅引爆
記者走訪警方知情人士、犯罪嫌疑人同事等人,了解到部分事件經(jīng)過。
犯罪嫌疑人鄭某,中年男性,南安人,系南安交通服務公司下轄南安(市區(qū))至翔云班車線路管理人員。
前日下午4時許,鄭某攜帶自制“炸彈”,在南安英都至翔云路段,登上一輛南安新都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下轄客運中巴車,后與該車司機等乘務人員發(fā)生口角,繼而發(fā)生肢體沖突。
因處劣勢,鄭某揚言引爆隨身攜帶的“炸彈”,在將尚未引爆的“炸彈”留在車上后,便下車逃離?!罢◤棥彪S后被泉州警方特警排爆部門成功排爆。
“炸彈”是真是假?有人說是“汽油炸彈”,有人說是“煙花爆竹自制爆炸性系統(tǒng)”,鄭某同事則聽聞“炸彈”實為黑色塑料袋包裹的瓶子,瓶內(nèi)是洗潔精,佯稱為“炸彈”。
記者向泉州、南安兩級警方求證該案細節(jié),皆被告知該案雖證實確有其事,但細節(jié)尚無法披露。南安交通服務公司的潘經(jīng)理亦證實此事為實,但細節(jié)并不清楚。
動機:兩班線爭搶客源
鄭某為這么做?動機與班線爭搶客源有關。
記者采訪南安交通服務公司南安(市區(qū))至翔云線路多輛班車乘務人員得知,事發(fā)班車為南安新都公司下轄,據(jù)稱被一名與鄭某熟識且同村同姓男子所承包,但該車運營線路實為南安英都至侖倉一帶,約一個月前,開始至南安市區(qū),與鄭某所管理的南安(市區(qū))至翔云線路班車爭搶客源。鄭某與該車車主多次交涉、爭吵未果,便發(fā)生了前日下午那出事。
鄭某的同事認為,鄭某的行為是酒后沖動,本意實為“嚇唬、教訓一下,應該不會真想炸車”。
記者從南安市交通運輸局獲悉,該事件起因確與兩班線爭搶客源有關,該局介入調(diào)查后,通過調(diào)取車載GPS系統(tǒng),已確認南安新都公司的事發(fā)班車存在違規(guī)跨范圍運營的情況,將依規(guī)對其處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罰款等處罰。(本網(wǎng)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