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孩子殘疾的過一生”
陪審員:你有沒有認為任何人的生命都是神圣的?
韓群鳳:我感覺人死不能再生。我非常后悔,也很痛心。
陪審員:殺死小孩是對于前景擔憂?還是家庭負擔?
韓群鳳:擔心兩個小孩前途,他們越來越重,走路都成問題,但是我年紀越來越大。
辯護人:為什么沒有申請救濟?
韓群鳳:我想通過自己的努力照顧兩個孩子。他們也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這是困擾我最大的問題。
審判員:為何去年才給孩子評殘?
韓群鳳:我希望通過自己努力,不想他們就殘疾的過一生。
“如果重新選擇,不會做這傻事”
公訴人:韓群鳳并不是想獨善其身,是不想拖累丈夫和家人。鑒于本案情況、背景以及被告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以及在庭審認罪態(tài)度,請合議庭給予充分考慮,讓判決實現(xiàn)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
韓群鳳:我對我自己的行為很后悔,如果還可以重新選擇,我不會做這樣的傻事,我會讓社會來幫助我,我不會做這么極端的事。
韓群鳳1998年6月5日生下一對孿生兒子,后經(jīng)醫(yī)院確診均為腦癱,日常生活不能自理。韓群鳳夫婦得知后沒有放棄對兩個兒子的治療,十幾年如一日不離不棄。直至2010年11月20日晚,因見兩個兒子的病情仍沒有好轉,韓群鳳決定不再拖累自己的丈夫及家人。韓群鳳趁丈夫外出之機,在東莞市寮步鎮(zhèn)西溪村的家中,讓兩個腦癱兒服下安眠藥熟睡后,先后將一對腦癱兒子按在浴缸里溺死,然后自己服下農(nóng)藥自殺。
次日8時許,丈夫來到房間發(fā)現(xiàn)兩個兒子及韓群鳳均不省人事便打120求救。經(jīng)醫(yī)生檢查,證實兩腦癱兒已死亡,而韓群鳳經(jīng)搶救康復,被警方抓獲歸案。
已有0人發(fā)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