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wǎng)—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訊 省政府安委會日前發(fā)出《關于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和部門,將校車安全和接送中小學生車輛安全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全省范圍內開展中小學和幼兒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省直有關部門將于近期聯(lián)合對各地校車安全整治情況開展專項督查。
通知明確,我省將加大監(jiān)管力度,切實加強校車和接送中小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各級公安交警部門、交通部門要加強對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的監(jiān)督檢查和動態(tài)監(jiān)管,加強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嚴厲查處超載、超速和社會車輛非法營運等違法行為。對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違法行為的,在查處的同時,要及時通報車輛所屬學校、企業(y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省政府安委會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和安全生產(chǎn)大檢查行動,認真查找校車和接送中小學生車輛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漏洞,查找學校,有關監(jiān)管部門、政府在落實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逐校逐園逐車進行全面檢查。
【訪談】 校車安全責任區(qū)別對待
校車安全責任如何認定?如何更好保障校車安全?記者就此采訪了相關部門。
焦點一: 不同的校車, 責任如何認定?
不同性質的車輛接送學生如何認定?省安監(jiān)局有關人士說,目前省內校車分為自購車輛和租用車輛兩大類,責任認定上區(qū)別對待。
對于學校自購車輛,責任主體歸學校。也就是說,如果為自購車輛,校方對校車安全的“緊箍咒”相對來說是更緊。不過此類車輛數(shù)量在我省較少。
如果是校方租賃的車輛,租正規(guī)的客運公司車輛,由校方和運輸公司簽署協(xié)議,那么車輛責任主體就是該客運公司,交通運管部門對車輛資質等負監(jiān)管責任;而教育部門要對學校進行監(jiān)管。而如果校方是私自租賃私人車輛,那么責任主體依然是校方,監(jiān)管責任則在交警部門。
但省交通運輸廳有關人士強調,這種租賃關系的 “補充運力”只是作為校車運力不足時的“權宜之計”,班車并不等于校車,不提倡營運班車拿去作校車。校方還是應盡量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專門校車接送。
公交車等車輛能否作為校車?有關人士表示,因為目前公交車這種公共交通運輸工具特殊性可超載,目前暫未聽說可用公交車作為校車。
焦點二:
家長“拼車”咋辦?
深圳30多名家長從本學期開始自己租車接送孩子上學。但近日,這些車被交警扣押,原因是沒有校車證,屬于非法營運。
記者了解到,本地不少家長為省力,也會租用社會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孩子。省安監(jiān)局有關人士說,對于這種情況,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積極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門做好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監(jiān)管工作,發(fā)現(xiàn)這種現(xiàn)象一定要及時制止。對于這種車輛,交警部門可直接進行扣車三個月的處罰。
據(jù)了解,根據(jù)安委會通知,我省也將加強宣傳教育,對校車駕駛員、中小學生和家長進行一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向校車司機、學生和家長宣傳超速、超載和租用非法營運車輛的危害性,教育學生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和“柴三機”等不符合規(guī)定的車輛上學。
焦點三:
校車投入咋辦?
省安監(jiān)局有關人士表示,校車雖然因為不同性質而責任主體不同,但校方都要明白,校安全問題責任重大。為了保障學生的安全,校方或者幼兒園方都必須購買或者租賃安全、車況好的車輛。
但是,租賃或者購買更好的車輛,無疑將增加校方的費用負擔。記者了解到,為了保障學生能夠用上安全質優(yōu)的車輛,我省正對校車安全措施等方面進行進一步的研究和細化,可能會采取財政補貼的方式對校方進行補貼。
焦點四:
貧困偏遠地區(qū)學生
怎么辦?
記者了解到,此次安委會通知特別明確,對農(nóng)村貧困地區(qū)、交通運輸較為困難的地區(qū),當?shù)卣扇¢_通周末接送學生班車、統(tǒng)一為學生配備或租用安全車輛上下學等措施,確保中小學生和幼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