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政府的幫助,我們一定能夠建好新家。”昨日,筆者在連城縣文亨鎮(zhèn)龍崗村看到,不少村民已開始在“7·22”特大洪災中倒塌房屋的舊址上建設新房,得知政府出臺了災后重建補助政策,他們都非常高興。
據了解,為幫助災區(qū)群眾早日重建家園,連城縣委、縣政府統(tǒng)籌協調各類政策和災后重建資金,于8月底出臺了災后重建的有關政策,對在“7·22”特大洪災中造成住房倒塌、嚴重危房和受地質災害威脅導致房屋無法居住且無其它住房的群眾,通過購房、建房和保障性住房等方式進行分類安置和補助,確保受災戶在2016年春節(jié)前搬入新居。
為了保證政策能真正惠及受災群眾,該縣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xiāng)審、縣定”的程序確定補助對象。對受災戶放棄建房、在本縣境內購買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按每戶一套的標準享受購房貼息補助、購房獎勵和企業(yè)讓利等各項優(yōu)惠政策,并保障受災農戶子女在城區(qū)享受同等入學待遇。對受災農戶重建新房的,省財政給予每戶10000元補助,對特困戶給予15000元補助,市、縣政府分別對一般農戶給予每戶6000元補助,對特困戶給予每戶8000元補助,并根據不同標準享受危房改造補助;納入農村貧困殘疾人“安居工程”的,每戶還可享受建房30000元、修繕20000元的補助;因建房產生的各類規(guī)費都盡可能進行減免。因災無房五保對象安置到敬老院集中供養(yǎng)的,其應得的建房補助款由民政部門分別劃撥到所在敬老院或所在村委會,用于建房和購買生活用具。(閩西新聞網通訊員 李紹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