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女子鄭某迷上賭博,從而陷入賭博泥潭,最終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近日,莆田市荔城區(qū)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鄭某以營利為目的,伙同同案犯開設賭場供不特定的人參賭,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2015年2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鄭某伙同張某(已判刑)在荔城區(qū)某民房內開設賭場,以撲克牌“三公”賭博方式供不特定的人聚眾賭博,每次收取50元不等的“堂錢”。2人分工明確,由鄭某負責為賭場介紹賭徒,張某負責提供賭博場所和賭具等。至同月下旬,倆人共收取“堂錢”4000多元,其中鄭某分到1000多元,張某分到2000多元。2016年1月5日,鄭某到派出所自首。
據了解,鄭某曾因賭博行為,于2015年被行政罰款500元;又因提供賭博條件,于2016年被行政罰款500元;現(xiàn)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刑事拘留。鄭某一步步陷入賭博泥潭,最終觸犯了法律。(楊心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