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副主席胡志強表示,當初國民黨遷到臺灣時帶了很多財產,雖然是國民黨的資產但也全部交給臺灣,不可否認當年二者是一體。他進一步說明,黨產爭議回歸“法律”就可以停止“不當黨產條例”的執(zhí)行,進而促使“不當黨產委員會”解散,回歸“司法”單位處理。他呼吁蔡當局,應立刻解散“不當黨產委員會”、顧立雄辭去“主委”現(xiàn)職,讓一切回歸法律。
據報道,“黨產會”昨天也針對國民黨民族、民權、民生及發(fā)展基金會舉行預備聽證,正式的聽證會預定在明年1月20日舉行,一旦四大基金會被認定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恐轉為公有。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質疑,政黨及政治人物募款或捐款成立公益基金會是島內普遍的作法。“黨產會”單獨針對國民黨捐助成立的基金會進行調查,是“辦藍不辦綠”的政治追殺,也違反“行政中立”。
民生建設基金會委任律師葉慶元表示,“不當黨產條例”定義的“不當取得財產”是指“違反政黨本質”或“違反民主法治原則”所取得的財產,但政黨或政治人物將財產捐獻成立財團法人的目的是推動公益,與政黨本質并無不符,也沒有強奪民產的情形。
對于綠營連日來猛攻胡志強“黨職并公職”溢領5千多萬元(新臺幣,下同),胡主動說明這是制度的問題,不是他個人的問題;若退休金要領到5千多萬元必須活到100多歲,“感謝他們對我健康的信心”,但臺灣人平均壽命是77歲,他66歲退休,頂多領10年退休金,不可能有5千萬元,連2千萬元都沒有。至于有人指控,胡在英國讀書的住處是黨產,還移作家人收租,胡志強駁斥,沒這回事。(中國臺灣網 盧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