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呂姓男子因猥褻侄女坐牢,出獄一年后,又對兒媳婦下手強摸下體,兒媳婦嚇得用手機和臉書訊息向丈夫求援。呂辯稱和兒子有房產(chǎn)糾紛,才被兒媳聯(lián)手陷害,新北地院不采信辯詞,依強制猥褻罪判呂有期徒刑一年四月。
據(jù)查,50多歲呂姓男子2005年藉照顧侄女機會,多次撫摸她下體、胸部,被判刑11月,前年2月出獄。去年6月呂北上寄宿兒子家中,當(dāng)晚酒后和兒子口角,兒子不想吵架離家。
呂見家中只剩兒媳婦一人,藉酒意靠近媳婦,自言自語說去酒店時被小姐稱贊,坐牢時很憂郁想“殺人”,邊聊往事邊撫摸兒媳婦頭發(fā)、手臂;兒媳婦覺得不對勁,躲到廚房,呂竟跟上強摸媳婦背部和下體。
媳婦被公公舉動嚇哭,跑回房間鎖門躲避,還傳臉書訊息給丈夫“你趕快回來阿!”再哭哭啼啼打電話向丈夫求援。呂悠閑坐在沙發(fā)喝酒,見兒子趕回家,若無其事問“你們小倆口發(fā)生什么事,為什么她在房間哭?”
呂的兒子追問后,妻子才說被公公猥褻,兒子氣得報警。呂辯稱兒子和媳婦要侵占他房子才聯(lián)手誣陷他。
合議庭審理認為,媳婦不曾和呂吵架,沒理由陷害他,痛斥呂曾因強制猥褻入獄,服刑后為滿足自身欲望又猥褻媳婦,判他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