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月28日訊 昨日,海都記者從泉州交警鯉城大隊獲悉,去年5月1日至9月30日,在九一街恒發(fā)停車場內(nèi),共有491輛被暫扣車輛,一直都沒有車主來處理。
據(jù)悉,這些車輛包括兩輪、三輪摩托車420輛,電動車71輛。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鯉城大隊將對暫扣已超過30日,且所有人未提供相應手續(xù)前來接受處理的這些車輛,依法進行處理。
1月25日,交警部門已對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nèi),這些車輛所有人、管理人如未提供合法手續(xù)前來接受處理,大隊將對車輛進行依法拍賣處理,對非法拼裝車輛予以拆除,對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予以報廢。(海都記者 陳曉婷 通訊員 鄭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