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公司倉庫貨物 轉手賣回公司
海都網(wǎng)—海峽都市報訊 偷走公司倉庫一車貨物,再以公司供貨商的名義,在未將這批貨物運出公司的情況下,將貨物轉賣給公司。昨天,晉江市檢察院以涉嫌犯盜竊罪將38歲的云南人劉某,以涉嫌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將43歲的洪某向晉江法院提起公訴。
劉某原本是晉江龍湖某化纖公司一車間的副課長。劉某好賭,在外面欠下不少高利貸,便想撈點錢還債。去年的一天,劉某發(fā)現(xiàn),公司倉庫是開放式的,中午都無人看管,便決定利用自己的主管身份,實施盜竊,再轉手賣掉牟利。
去年11月,劉某聯(lián)系了化纖公司原材料的供應商洪某,謊稱自己的朋友想把一批貨物低價出售。一番討價還價后,洪某以5700元/噸的價格收購,劉某則負責將貨物直接拉到化纖公司過磅,供應商就登記洪某。
去年12月24日中午,按照預定計劃,劉某在外面叫了輛貨車到化纖公司倉庫門口,然后以在晉江英林的分公司急需一批原材料為由,讓手下幾個工人幫忙將倉庫內一批4000多公斤、價值34444元的貨物搬運上車,再拉到位于公司內部的過磅處。
之后,劉某打電話給洪某稱,貨物已拉到化纖公司。洪某當即打電話給化纖公司的倉管員粘某,讓他去過磅,價格按7800元/噸。
過磅、登記造冊,一切正常,但到了卸貨時,粘某起了疑心?!斑@些貨的包裝怎么跟公司的一模一樣啊。”粘某懷疑這批貨是從公司偷出去的。
于是,粘某將事情報告給公司高層。此時,劉某擔心事情敗露,趕緊逃往石獅。當天下午5時許,劉某接到公司電話,承認了自己的盜竊行為,并乖乖回到公司接受處理。
案發(fā)后,劉某配合警方在龍湖將洪某緝拿歸案。(本網(wǎng)記者 林小明通訊員 許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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