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報記者 彭建文
通訊員 謝彬彬
譚某和陳某都是鯉城一家工廠的工人,因為口角糾紛,譚某撿起一塊板磚,打破了工友陳某的額頭。由于譚某沒兌現(xiàn)“賠付醫(yī)藥費”的承諾,昨日上午,在事隔3天之后,陳某趕到鯉城金龍派出所報警,希望民警處理譚某。
“你有兩部手機,不給錢,給我一部手機也行?!逼鸪?,見譚某不愿賠醫(yī)藥費,陳某提出這樣的要求,但立即遭到譚某拒絕,“你有本事就去報警嘛”。陳某報警后,警方?jīng)Q定對譚某行政拘留5天。但由于譚某今年才16歲,未滿18周歲,因此對他行政拘留但不執(zhí)行。
聽到最后的“宣判”,譚某朝陳某笑了笑,說了一句“還是我笑到了最后”。但洪警官告誡譚某:打人違法,不執(zhí)行也會留下前科,“這是你一生中永遠(yuǎn)擦不掉的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