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廈門商報報道 真是喪心病狂!這兩個綁匪夜?jié)搫e墅區(qū),手持仿真槍,用鞭炮冒充炸藥,并用汽車遙控器冒充炸藥遙控器,綁架并禁錮身懷六甲的孕婦長達59小時之久,以索要20萬元贖金。
記者昨日獲悉,其中一名綁匪因犯綁架罪,被思明區(q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
妄想 綁架有錢人賺一筆
這起綁架案要從10年前說起。
雷某是三明市寧化縣人。2002年5月,當(dāng)時21歲的雷某因為囊中羞澀,便與昔日同事陳某合謀,決定到湖濱北路的鳳凰山莊別墅區(qū)綁架一個有錢人,好好賺一筆。
為了萬無一失,兩人還提前部署,購買了仿真手槍、鞭炮、鐵鏈等作案工具。他們將幾個鞭炮用膠紙粘在一起,并用電線、電池把鞭炮連接在一起,儼然是一包炸藥。
2002年5月6日起,兩人幾次開著微型面包車到鳳凰山莊伺機作案,但都沒有找到適合的綁架對象。
意外 被綁女子懷孕6個月
當(dāng)月12日,兩人再次來到鳳凰山莊一幢別墅附近。
看到一名穿著得體的年輕女子提著手提包走在前面,兩人認定這是個有錢人。于是,一人捂住女子的嘴巴,并抱住她的肩膀,另一人抱住女子的雙腿,合力將女子抬到車上。
“我們只要錢,不要命,你不要亂喊。”在一把仿真手槍的威逼之下,被綁架的阿玉(化名)也不敢喊叫。
路上,綁匪用封箱膠蒙住阿玉的眼睛,并在她的腰間綁上“炸藥”。這下,兩人才注意到,阿玉小腹隆起。原來,阿玉已有6個月身孕。
阿玉說自己肚子里有小孩,央求綁匪別綁炸藥。但兩人沒有理睬。而且,綁完后,陳某還拿著一個汽車遙控器給阿玉摸,說是炸藥遙控器,如果不聽話,就引爆炸藥。
殘忍 鐵鏈綁孕婦59小時
在暫住處,兩人用兩條鐵鏈把阿玉雙手鎖在鐵架床上,還搶走手提包內(nèi)的1部手機及現(xiàn)金200元財物。
當(dāng)晚,阿玉睡在床上,兩綁匪打地鋪,就這樣過了第一個夜晚。
第二天,雷某和陳某威逼阿玉聯(lián)系其丈夫,準(zhǔn)備20萬元贖金,并且不得報警。
第三天晚上,阿玉的丈夫阿強準(zhǔn)備了贖金。綁匪先要求阿強來到火車站廣場,接著又要求阿強來到海山路的IP電話亭前,并將贖金放在電話亭附近的一個變電箱后面。
最終,雷某拿走裝有13500元現(xiàn)金的密碼箱。不過,雷某也跟同伙“玩陰”的,他騙陳某說,阿強放了1萬多元的贖金,但當(dāng)時路上人多,他太緊張,只抓了一把錢就跑,正好是2500元。
由于與20萬元贖金相差甚遠,兩人繼續(xù)拘禁阿玉。
第四天6時許,雷某借故攜帶贖金跑了。之后,在阿玉的勸說下,陳某放了她。此時,距離阿玉被劫持,已達59小時之久。
結(jié)局 9年后自首獲刑7年
2011年11月23日,警方開展清網(wǎng)行動期間,雷某自動投案。
近日,因為犯綁架罪,雷某被思明區(q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此前,他的同伙陳某已經(jīng)領(lǐng)刑。
解密一
花5小時“打通”勒索電話
綁架當(dāng)晚,綁匪決定先休息一晚,等第二天再聯(lián)系阿玉的家屬索要贖金。當(dāng)時,阿玉的丈夫阿強一直打來電話,綁匪就威脅阿玉騙丈夫說“晚上要去一個朋友家”。
當(dāng)晚,阿玉也詢問綁匪,是不是綁錯人了,她丈夫是給住在別墅里的一個老板開車,只是打工的。兩綁匪不信,還威脅阿玉不得再狡辯,否則拿膠布把她嘴巴封掉。
阿玉說的確是實情。當(dāng)晚去鳳凰山莊,是因為暫住在那的丈夫約她過去玩。
第二天6點,一大早,綁匪又威脅阿玉給她丈夫打電話。不過,阿強因為妻子前一天晚上臨時變卦,非常生氣,一直沒接電話。直至11點,阿強才接了電話。
當(dāng)時,根據(jù)綁匪要求,阿玉告知丈夫自己被綁架。不過,怕手機號碼被定位,阿玉沒說幾句,綁匪就匆匆掛了電話。阿強還以為妻子是鬧情緒騙他。
后來,綁匪又幾次打去“短”電話,阿強聽到電話里有男子聲音,這才意識到妻子真的遇上綁匪,立馬報警。
解密二
“好”綁匪主動送孕婦回家
14日早上,雷某出去買早餐后,阿玉就主動跟看管她的陳某交談。感覺對方比較和善,阿玉干脆把蒙眼睛的布條拉開,說“我看到你了,我知道你是個好人,不會對我怎么樣”。陳某急了,說這樣讓他很為難。
阿玉連忙說了很多好話,很快獲得陳某的信任。不久,雷某回來,阿玉重新蒙上眼睛,假裝什么都沒發(fā)生過。
雷某再次出去時,阿玉又與陳某攀談。這次,陳某告訴她整個綁架過程,說他們本來要綁架住在別墅里開轎車的一名女子,結(jié)果一直沒找到下手機會,如果綁架成功的話,那就不是索要20萬元,而是100萬元。
陳某還坦言,雷某當(dāng)著阿玉的面,跟與所謂“大哥”打電話,說“山上那些小弟都布置好了嗎”之類的話。其實,綁匪只有他們兩人,根本沒有“大哥”、“小弟”等同伙,只不過是講出來恐嚇?biāo)?,讓她以為有很多人。他還說,槍、炸藥都是假的,安慰阿玉不用怕。
15日早上,阿玉又說了很多好話,叫陳某放了她。這次,陳某動搖了,說也可以放她,但不能報警。阿玉同意。于是,陳某開車送阿玉回到鳳凰山莊。
當(dāng)時,阿玉馬上跟丈夫一起打的回到被拘禁的小區(qū),正好在樓下碰到陳某,將其扭送到公關(guān)機關(guān)。(記者 陳光豪 通訊員 思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