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wǎng)訊 得知未婚妻被他人騷擾,小何(化名)一怒之下,帶著未婚妻和兩個朋友上情敵家中討說法。本是可以“動口”的事情,在小何的沖動之下,卻演變成了刑事案件,在警方介入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原來都是小何的未婚妻腳踩兩只船惹的禍。
去年12月,小何得知受害人小徐(化名)一直電話騷擾女友小花,并多次欲約她外出。這讓即將與小花結(jié)婚的小何醋意大發(fā),12月28日凌晨2時許,他帶著小花和綽號“黃毛”“小吳”的兩名男子(均另案處理)至小徐家中討說法。
但小徐拒不開門,小何一行人直接踹門而入,并操起啤酒瓶毆打小徐的頭面部,還拿酒瓶碎片劃傷小徐的左臉,致其左面部有一條長達4.1厘米的傷口,并且身上有多處受傷。同年12月30日,小何在湖濱南路某酒吧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
近日,思明區(qū)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一審判處小何有期徒刑11個月。(本網(wǎng)記者 許茵茵 通訊員 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