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幸的是,創(chuàng)業(yè)幾乎都以失敗告終,這讓兩人心理出現了偏差,心生歪念。“之前看網上、電視里報道的一些販毒或制毒的,都有很豐厚的利益,所以我們決定嘗試一下,等掙到錢了,就收手繼續(xù)做我們的事業(yè)。”
說干就干,林某利用自己掌握的化學知識,通過“翻墻”在國外網站上找到了制毒方法。兩人知道,制造毒品屬于違法行為,特地選擇了制造原料苯基丙酮。他們殊不知,根據我國刑法,販賣原料是為非法制造毒品提供便利,構成制造毒品罪共犯。目前,嫌疑人林某、任某因涉嫌制造毒品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查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