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22日訊 只因幾句口角,曹某軍砍斷了老板娘的脖子,而后隱姓埋名、浪跡天涯。昨日上午9時許,泉州中級法院在南安公審此案,被控故意殺人罪的兇手曹某軍,當庭認罪。
1995年,時值22歲的江西人曹某軍,還是南安水頭鎮(zhèn)西錦村一家石材廠的小散工。老板娘嫌他太懶,數(shù)落幾句后,曹某軍就甩手不干了。
當年10月,曹某軍喝些小酒后,央求老板娘許女士再收他做工,遭拒后,發(fā)生爭吵,曹某軍一把掐住許某脖子,將其掐暈后捆綁雙手,并用刀將其脖子砍斷,將房屋弄亂后,逃離現(xiàn)場。
昨日庭審中,對檢方指控的上述事實,曹某軍未提出異議,稱當年自己還年輕,一時激動,才犯下命案。(本網記者 韓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