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日常生活中吃住行坐臥,離不開用水、用電、用氣、供暖、鐵路等眾多資源。使用這些資源就要交費,但這些價格并不是由市場來決定,而是由政府直接定價的。2018年1月1日,國家發(fā)改委新修訂的《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jiān)審辦法》即將正式實施,這一文件將會對我們身邊這些資源未來的使用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那么政府定價究竟是怎樣進行的?調整定價的關鍵和難點又是什么呢?
我國政府定價的范圍主要是重要公用事業(yè)、公益性服務和自然壟斷經(jīng)營的商品和服務等,具體以中央定價目錄和地方定價目錄為準。
中央定價目錄主要包括中央層級的壟斷行業(yè),如:天然氣、水利工程供水、電力、重要交通運輸服務等7個種類。而這些定價一般是國家根據(jù)經(jīng)營者的生產(chǎn)成本、市場供求狀況、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價格后向社會公布。但是這些價格具體是怎么構成的,普通消費者是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