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中午,認證為“星匯天姬影視傳媒藝人總監(jiān)宋樟瑜”的網(wǎng)友在微博上指責編劇兼制作人于正“挖墻腳”,稱其“私下多次教唆、誘導該公司簽約藝人葉某某參演一部網(wǎng)絡劇”,而宋樟瑜所指的“葉某某”就是剛加盟于正新劇《美人制造》的葉熙祺。同天晚些時候,葉熙祺也在微博上作出回應,稱“此次本人前來扮演的角色,本人的一切行為與于正工作室無關。此外,本人已經(jīng)于2014年7月向星匯天姬發(fā)送了律師函包括解約函。”
不過,當新浪娛樂致電于正工作室宣傳總監(jiān)李洋,卻得到另一番出人意料的回應。李洋稱,“葉只是演了美人制造中一個非常小的角色,是劇組副導演找來的,于老師不會管這么小的事情,她和我們工作室也沒有任何關系,挖她干嘛?這種事情就我們就不配合炒作了吧。”
事件起因:
8月25日中午,星匯天姬影視傳媒藝人總監(jiān)宋樟瑜在微博上發(fā)出題為“多行不義必自斃!?。?--致電視制作人于正、媒體及公眾的一封信”的長微博,指責編劇兼制作人于正“挖墻腳”,稱其多次試圖挖走該公司藝人溫心、成毅,好在兩位藝人都不為所動。不過,最近公司另一位藝人葉某某卻難抵誘惑,向公司提出,個人要與于正簽署演出一部網(wǎng)絡劇的合約,拒絕接受公司簽約的‘要求’。
除了發(fā)表文章譴責于正的“挖角”行為,宋樟瑜還譴責藝人葉某某“忘恩負義”,稱正因為公司盡心盡力的培養(yǎng),才使她從廣州的“路人甲”成為如今有唱片作品、寫真集和廣告代言等諸多工作的藝人,直言“于正的‘洗腦誘導本領’太大了,讓葉某某瞞住了自己的‘良心’。”
在公開信的最后,宋樟瑜展示了其向于正工作室發(fā)出的律師函,稱于正工作室無權擅自與葉某某合作任何演藝拍攝,從律師函抵達即日起,停止與葉某某有關的拍攝活動,否則將依法嚴厲追究于正工作室的法律責任。
而宋樟瑜所指的“葉某某”就是剛加盟于正新劇《美人制造》的葉熙祺。同天,葉熙祺也在微博上做出回應,稱“此次本人前來扮演的角色,本人的一切行為與于正工作室無關。此外,本人已經(jīng)于2014年7月向星匯天姬發(fā)送了律師函包括解約函。”
事件三方態(tài)度:
星匯天姬官方微博轉發(fā)了宋樟瑜的律師函,并稱“‘道德’二個字不是對所有人都有約束力!”
在星匯天姬影視傳媒藝人總監(jiān)宋樟瑜于微博上發(fā)出律師函4個小時后,葉熙祺本人在微博上做出回應,稱“此次本人前來扮演的角色,本人的一切行為與于正工作室無關。此外,本人已經(jīng)于2014年7月向星匯天姬發(fā)送了律師函包括解約函。”
就此事,新浪娛樂也在第一時間致電于正工作室宣傳總監(jiān)李洋,卻得到另一番出人意料的回應。李洋稱,“葉只是演了美人制造中一個非常小的角色,是劇組副導演找來的,于老師不會管這么小的事情,她和我們工作室也沒有任何關系,挖她干嘛?這種事情就我們就不配合炒作了吧。”(竹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