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lián)播》報道,針對近日杭州、南京等多地儲戶接連被曝存款“失蹤”,銀監(jiān)會相關人士表示,所謂存款“失蹤”,實際上是“被騙”。目前銀行存款不存在丟失、失蹤狀態(tài),提醒儲戶不要貪圖高利息,以防被騙。
劉先生:我在2013年的時候存了250萬在銀行,現(xiàn)在再取一分錢都沒有了,哪兒去了我不知道啊。
和劉先生一樣,浙江杭州的42位儲戶放在銀行的數(shù)千萬元存款“被盜”僅剩少許;瀘州老窖存在銀行的1.5億元存款“不知去向”;義烏、南京等地先后出現(xiàn)儲戶存款“不見“,連日來,銀行巨額存款“失蹤”成為焦點。
銀監(jiān)會官方公眾號近日發(fā)表文章稱,上述存款不是“失蹤”,也不是“被盜”,而是在不知不覺中“被騙”了。銀監(jiān)會副主席王兆星表示,銀行有義務保護存款人合法利益:
王兆星:要進一步探究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是因為銀行的管理漏洞,還是信息系統(tǒng)的漏洞,還是因為個別社會犯罪分子和銀行的工作人員相互勾結造成對存款資金的詐騙等,要分清不同情況,不同性質,不同責任,分別加以處理。
具體而言,瀘州老窖一案屬于社會人員詐騙,主要是客戶未辨別真?zhèn)?,泄露關鍵信息,導致資金被騙,銀行并無明顯過錯;而杭州42位儲戶一案,屬于銀行員工與社會人員內外勾結詐騙,以“承諾高年利率13%”為誘餌,騙用戶簽訂荒謬協(xié)議,銀行需對儲戶資金損失承擔相應責任;而第三種情況,即銀行員工誘騙儲戶多次輸入密碼并暗中將存款轉出,銀行需負全部責任。銀監(jiān)會提醒儲戶提高警惕,保護好賬戶信息。(記者丁飛 張棉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