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檢察機關查辦山西腐敗窩案:13名原廳級以上官員已宣判
中青在線南京2月6日電(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李超) 在江蘇省"兩會"召開之際,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今天發(fā)布消息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江蘇管轄的66名涉案人員中,江蘇檢察機關已依法對61名職務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提起公訴47人,作出判決32人,目前已做出一審判決的被告人均未上訴。
據(jù)介紹,2016年12月前,江蘇檢察機關已經(jīng)完成了原山西省政協(xié)副主席令政策、原中國科協(xié)黨組書記申維辰、原山西省委副書記金道銘、原山西省委秘書長聶春玉、原山西省副省長杜學善、原山西省統(tǒng)戰(zhàn)部長白云、原太原市委書記陳川平等7名原省部級干部和6名原廳級干部的偵查、起訴工作(注:1名廳級干部公安機關偵查)。
目前,13名原廳級以上干部被公訴的罪名和判決罪名一致。
2016年10月11日是山西腐敗窩案宣判的開始。當天,申維辰被判處無期徒刑,3天后,金道銘領刑。當年10月宣判的還有聶春玉和白云。2016年12月宣判的有7人。
運城市原市委書記王茂設于2017年1月6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7名原省部級干部中,申維辰、金道銘、杜善學被判處無期徒刑,聶春玉和白云分別被判處15年和12年有期徒刑,令政策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陳川平獲刑有期徒刑6年6個月。
已一審宣判的5名原廳級干部中,刑期最長的是山西焦煤集團原副總經(jīng)理廖拴柱,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據(jù)介紹,已經(jīng)一審宣判的原廳級以上干部均被認定受賄罪,利用各自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請托事項比較特殊的有:金道銘為他人在紀檢調(diào)查方面謀取利益,這和他擔任過山西省紀委書記一職有關。受賄金額最高的為金道銘,超1.23億元人民幣,緊隨其后的是申維辰,接近1億元。杜善學受賄8011萬余元,但有8961萬余元的家庭財產(chǎn)不能說明來源,因而被同時追究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刑事責任。
陳川平的受賄金額為91萬元,但是他在擔任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兼太原鋼鐵(集團)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違規(guī)決定,導致國有資產(chǎn)損失折合人民幣超9億元,因而同時被追究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刑事責任。
杜善學共被認定三項罪名。2011年,在山西省委班子換屆時,為得到時任山西省政協(xié)副主席令政策的推薦、支持,他在令政策的辦公室送給其10萬歐元,折合人民幣90.665萬元。因而,除了受賄和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外,杜善學還被認定犯行賄罪。
其中,山西焦煤集團原副總經(jīng)理廖拴柱觸犯罪名最多,共有貪污、受賄、行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四項。此外,山西蘭花煤炭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廳級干部賀貴元被以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