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城管局管線管理所說,他們已花了10萬元,為其管養(yǎng)的2萬個窨井蓋購買了公眾責任險。這意味著一旦發(fā)生因窨井蓋缺失、沉降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損失等意外事故,將有商業(yè)保險進行賠付,最高額可達45萬元。(11月9日人民網(wǎng))
窨井傷人,一直是城市管理的老大難。為井蓋投保,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個人維權成本,保障了群眾經(jīng)濟利益少收損失,但卻不是長遠之計。
看似一項惠民政策,實則暗藏隱患。城管局的職責之一就是管理好城市設施,因為投保了,有保險公司為其損失“買單”,就轉嫁了城市管理責任,城管部門至少在思想上松了很大的包袱。城管人員對井蓋的管養(yǎng)和維護容易疏漏,進而造成更多人身傷害或者財產(chǎn)損失等意外事故。保險公司是盈利機構,他們不會做賠本的買賣,如果賠付過多,他們也不會再接受這樣的投保。這樣,井蓋的管理就又回到了起點上。
其實,只有從根本上預防窨井“咬人”,才能保住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一是理順關系,劃清責任。統(tǒng)計顯示,南京市目前約有43萬個窨井蓋,但產(chǎn)權單位眾多,有的還找不到“戶口”,必須按照“誰建設、誰負責”、“誰使用、誰監(jiān)管”的原則明確管養(yǎng)單位,將責任落實到人。二是集思廣益,改進技術。為解決井蓋丟失的問題,有些國家把窨井蓋和地面砌平,然后在上面鋪一層瀝青,普通人不知道它在哪兒,只有管理部門知道,小偷想偷也沒法偷。三是加強教育,強化監(jiān)管。井蓋是城市地下“埋伏”的標志,公民要自覺愛護,城管人員要進行日常巡邏維護,從源頭上堵住傷人事件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