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6月17日訊 “上網(wǎng)、偷東西、做筆錄”,小雄(化名)這樣概括自己來泉州2年來的生活,他今年才13歲。
在鯉城江南派出所的系統(tǒng)里,輸入他的名字,有10頁51條作案記錄。其中,40起盜竊電動車、6起入室盜竊、1起盜竊車內財物、1起扒竊、3起其他盜竊。
做完筆錄,他用文了蝎子的右手按下手印
他沉迷上網(wǎng),沒錢就偷。父親管不了他,已經(jīng)2個多月沒和他聯(lián)系,自己回了四川老家。他說只信任自己。
6月14日,他再次人贓并獲,被民警抓住。和往常一樣,因為未滿14周歲,口頭教育后被放走。然而,再過3個月,他就滿14周歲了,到時偷竊將承擔法律責任。
記者問他,以后還偷不偷東西。他沒正面回答,想了想,表示會學乖一段時間,可以考慮學點技術。
【誤入歧途的少年】
犯下第51起盜竊
他再次被抓獲
6月14日上午,江南派出所民警在小雄居住的旅社房間,找到失竊的價值4萬元的鉆戒。
面對打了多次交道的民警,他承認戒指是偷來的。
他說,6月9日,他跟朋友去晉江一家玩具廠打工,沒錢吃飯,當晚就回泉州市區(qū),準備搞點錢。
第二天下午3點多,他經(jīng)過鯉城區(qū)江南錦美社區(qū)時,翻墻進入一間民房,在3樓拿了一個有100多元現(xiàn)金的包,然后撬開一個帶鎖的抽屜,拿走兩條白金項鏈和一枚鉆石戒指,臨走還順走客廳里的一臺平板電腦。他把賣平板的1000元錢用于上網(wǎng)、充Q幣。“別人說,白金項鏈是假的,我就隨手扔進垃圾桶了。”所幸,3天后民警抓到他時,鉆石戒指還來不及出手。
這起入室盜竊,是他在江南派出所轄區(qū)犯下的第51起案件。
在江南派出所的系統(tǒng)里,輸入小雄的名字,有10頁51條作案記錄。其中,40起盜竊電動車、6起入室盜竊、1起盜竊車內財物、1起扒竊、3起其他盜竊。
那么多次犯案,錢都哪去了?他說:“我更多時候是一個人偷,一共變現(xiàn)三四萬元,都用光了,大部分用來充Q幣了。”
因為未滿14周歲,派出所只能對他口頭教育。前天晚上11點,同父異母的哥哥到派出所接他,昨天在王宮給他租了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