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wǎng)12月8日訊(據(jù)海峽導(dǎo)報記者陳洋欽通訊員湖刑報道)看到好友的女友跟別人吃夜宵,吳某不爽,就替好友“出頭”上前毆打?qū)Ψ剑Y(jié)果反被毆打致殘。近日,湖里區(qū)法院一審宣判了此案。
今年4月14日凌晨5點左右,孟某帶著女友去吃夜宵,順便帶上了女友的好友小娟(化名),正好被吳某撞上了。小娟的男友與吳某是好朋友,吳某覺得小娟跟別的男人在一起吃夜宵,關(guān)系不太正常,不由替好友“吃起醋來”,上前毆打孟某。孟某欲打電話報警,吳某搶走了他的手機。
孟某咽不下這口氣,于是糾集一伙人趕往吳某所住的小酒店。最終,吳某被刀刺傷致胃貫通傷、十二指腸貫通傷等,經(jīng)鑒定屬于重傷,傷殘等級八級,而他房內(nèi)的另一人也被打成輕傷。6月19日,孟某在集美區(qū)的一家網(wǎng)吧落網(wǎng)。不久,其中三個同伙也先后落網(wǎng)。
近日,因犯故意傷害罪,孟某被湖里區(q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賠償吳某近9萬元;另外三個同伙,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至3年不等,并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