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月6日訊 昨日,記者從公安部福州交巡警部門了解到,在公安部關(guān)于闖黃燈處罰的實施細則下達后,福州警方將按照細則予以處罰。此外,福州交巡警部門表示,元旦實施2013新交通法規(guī)扣分細則至今,從路面監(jiān)控情況看,路口通行情況明顯好轉(zhuǎn)。
昨天下午2時許,記者來到華林路六一北路路口。此路口雖還未換上倒計時牌,但綠燈閃爍約3秒以示提醒,隨即轉(zhuǎn)為紅燈。
記者在路口駐足近10分鐘,其間有兩輛車在黃燈亮起時,疾馳而去。另外,還有一輛車在黃燈亮起時,車頭部分已越過停止線,試圖繼續(xù)前行,但被人流“堵”在馬路中央,只能以“龜速”通過路口。
“早知道闖黃燈要扣分了,但燈亮起后,已經(jīng)過線了,總不能讓我癱在這兒吧。”采訪中,多位車主向記者訴苦。記者了解到,不少車主因為擔(dān)心被罰,黃燈亮起后,即使越過線也不敢“輕舉妄動”。
昨天,記者在福州街頭隨機采訪了幾位行人,相對于車主的擔(dān)心,行人對“闖黃燈扣6分”的規(guī)定則多持支持態(tài)度。“紅燈之前沖過路口的車少了,肯定安心多了。”一位依姆坦言,闖黃燈要扣分后,機動車終于不和自己“搶道”了。(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亞茹 周德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