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座礦山的故事
“那么多身為公司顧問的大使去看過,應該錯不了。”
劉志容是在三個同事相繼推薦后,才開始對新綠源動心的。2007年初,劉氏夫婦前往新綠源當時的辦公室了解投資詳情。辦公室設在毗鄰北京東長安街的王府世紀,“占了整整一層,很氣派”。
在厚厚的五六本投資人名冊上,劉志容看到了很多認識的同事名字,甚至包括一些久聞大名的大使,于是當場拍板先投5萬元。2007年4月又追加到35萬元,并簽署了一份一年期的“合作開采建設礦業(yè)基地合同”。
名為“合作采礦”,但在劉志容向南方周末記者展示的合同原件上,從頭至尾都沒有提到要開采的是什么礦、位于何地。接待劉氏夫婦的王荊梧聲稱公司實力雄厚,在國內外擁有六座礦山—緬甸1個,四川1個,蒙古2個,云南1個,重點介紹了緬甸氧化鋅礦場,還拿出了四川涼山州金陽鉛鋅礦采礦權證,有效期至2010年。
王荊梧生于1942年,比劉志容年長,退休前是北京一所小學的校長。事發(fā)后,另一位投資人、外交部前任幼兒園園長袁層女才從教育系統的表妹處得知,10年前王就曾以非法經營罪被判刑一年六個月。
在南方周末記者采訪的三十多位投資人中,多數人認定這份合作采礦合同主要的投向還是緬甸的氧化鋅礦。2006的一份“新綠源集團簡報”中寫著這樣一段話:“2005年12月25日張倬銘董事長及三位顧問(張真、齊治家、周安榮)一行四人到緬甸,通過使館拜訪緬甸政府各有關部門的領導,并對鋅礦做實地考察。駐緬甸使館管大使和兩位參贊接見并宴請了集團公司一行四人,并通過使館照會以及私人關系使集團公司代表順利拜訪了鐵道部長、礦業(yè)部總局局長及礦業(yè)部有關領導,答應并簽署了我們提出的鋅礦開采所需要的保障條件?!?/P>
“有外交部牽線搭橋,還有那么多身為公司顧問的大使去看過,應該錯不了。”這份簡報給劉志容吃了一顆定心丸。
2007年10月,35萬元的半年利息如期發(fā)放后,新的投資項目再次出現—三個月的純借款,利息18%。劉志容提前支取了放在另一家公司利息只有5%的20萬元,再次入局。
劉志容不知道的是,當時的張倬銘已經窘迫到甚至無力償還自己的房貸:南方周末記者在匯法網上查詢到一份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顯示,2004年張在北京市朝陽公園附近買了一套京達國際公寓的房子,貸款532萬元。但正是自2007年10月起,他再也沒有按月償還過貸款,2008年北京農商行將其告上了法庭。
2006年,新綠源公司的辦公室在“氣派”的王府世紀大廈7樓,月租金16萬元。2008年4月,辦公室搬到了金寶街梓峰大廈3028房間,月租金1.5萬元。外交部人員集資部辦公室搬到方莊1號院5號樓305房間,月租金3000元。如今,上述地點均已難覓新綠源蹤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