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清晨,5名身份不詳的男童,被發(fā)現(xiàn)死于貴州省畢節(jié)市城區(qū)一處垃圾箱內。貴州省市警方已展開調查。截至昨夜發(fā)稿,官方尚未披露死者具體身份及死因。據初步分析,5個小孩可能是躲進垃圾箱避寒窒息“悶死”。5個死亡的男孩子年齡不等,均在10歲左右。(據《新京報》11月18日)
悲劇就是將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5個孩子的離去,不僅是個體家庭不能承受之痛,更是流浪兒童救助機制不完善的粗糲折射。有報告顯示,中國目前大約有15萬流浪兒童,那究竟誰來兜底這15萬流浪兒童的權利與福利,這或許是當下最應該思考的問題。
提供公共服務與社會保障是政府執(zhí)政的題中之義。但針對此事來看,畢節(jié)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表現(xiàn)卻不能令人滿意。一是5名流浪兒童在自搭自建的簡陋帳篷里連續(xù)住了幾天,民政部門為什么沒有及時發(fā)現(xiàn)而最終錯過了救助時機?二正如網友所言,天氣變冷,如果民政部門有心就應該在各個地方張貼告示,委托火車站以及各單位門衛(wèi)打開一扇門、伸出一只手為流浪兒童提供暫時的住處,如此也不至于流浪兒躲進垃圾箱避寒,最后悶死在里面。這一點恐怕也只是舉手之勞,但為什么還是付之闕如?事后追責的“次等的公正”雖然不能挽回孩子的生命,但本著權責對應的原則,我們絕不能放棄任何“瀆職之惡”,必須給5個孩子一個交代!
進一步思考,受教育權是公民的憲法權利,《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也有明確規(guī)定,但為什么還有如此多的流浪兒童被屏蔽于校園之外?其后的背景也耐人尋味。一者,據21世紀教育研究院最新發(fā)布的《農村教育布局調整十年評價報告》顯示,2000年到2010年,我國農村平均每天就要消失63所小學,10年減少一半。而這背后的主因就是學校撤并。學校過度撤并導致“上學遠、上學貴、上學難”,部分農村學生只得輟學。而眾所周知,農村孩子又是流浪兒童的主要構成部分,這樣一來,學校撤并或許是其中一因;二者,有報告顯示,中國有5000多萬留守兒童,父母出外打工,大多數流浪兒童跟隨爺爺奶奶生活,監(jiān)護效力大大減低。而很多自制力不強的兒童可能不好好學習,如果學校再疏于管理,兒童很可能出走學校,外出流浪。三者,目前中國農民工總量達2.4億人,其中外出農民工約1.5億,隨之而來的是大量隨遷子女涌入外地。但由于戶籍制度的限制,很多兒童的教育權被剝奪,父母白天黑夜地工作,疏于照顧子女,有些兒童也很可能流落街頭。
如此看來,保護流浪兒童不是一個單維度的問題,它更牽扯到教育、社保、戶籍等方面的改革。由之,破解流浪兒童難題,需要齊抓共管,多方聯(lián)動,用制度善意為流浪兒童取暖。胡適之說,要看一個國家的文明,只消考察三件事,第一就是要看他們怎樣待小孩子。如何對待小孩子,度量著一個國家文明的厚度與良心,望國人三致意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