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3月13日訊 (閩南網(wǎng)記者 張凱航 通訊員 梁於成) 昨日下午,23歲的男子余某被鯉城鯉中派出所民警抓獲,因涉嫌盜竊罪,他已被警方刑拘。
說起余某的故事,可謂一波三折,鍥而不舍,他幾乎是跟被盜竊的這家手機店杠上了,但是最后的結(jié)局,卻讓人哭笑不得。
余某是外市人,來泉州打工已經(jīng)有一段時間了,輾轉(zhuǎn)泉州各地務工,但最后都沒做長久,而在最近,賦閑一段時間的他,開始感覺囊中羞澀。
于是,余某把主意打到泉州市區(qū)僑鄉(xiāng)商品街的手機店上面。
第一次,是在本月5日傍晚。他晃悠著來到僑鄉(xiāng)商品街的一家手機店,佯裝要買手機。為了讓這出戲演的更真一點,在手機店里,他不僅拿起手機仔細操作,后來甚至還拿出自己的手機卡,裝在一部店里的手機上開始試機。
不過,搗鼓了半天,他還是沒買手機就是了,最終找了個借口就走了。只是,他走了沒多久,店員就發(fā)現(xiàn)了店里一部手機不見了,找出監(jiān)控一查,很快就查到之前在店里看手機的余某身上,而后翻出他之前試機的手機,手機里面還留有余某的電話號碼。
結(jié)果可想而知,那天晚上,手機店店員就根據(jù)這個號碼聯(lián)系到余某了,得知事情敗露,余某只好乖乖地把手機歸還,最后,余某把手機還回手機店,還賠了對方1000元把這事算私了了。
按照常理說,這是也該就這么了結(jié)了。只是,余某回家后,卻越想越不甘愿呀,手機沒偷成功,還倒虧了1000元。正應了那句俗話,“偷雞不成蝕把米”。
余某越想越來氣,這樣不行呀。可惜也就是這個想法,后來又惹出來一段幺蛾子。
12日下午3點左右,憤憤不平的余某再次來到僑鄉(xiāng)商品街,找到之前失手的這家手機店。再次扮作買手機的客人,余某晃悠了半天,趁著店員不注意的當,就順走了一部手機。
得手后,他來到附近的公廁查看“戰(zhàn)利品”,可是倒騰來倒騰去,這部手機卻咋開不了機。原來,是他下手時沒注意,最終偷了一部模型機出來。怒氣難消的余某,將模型機扔在廁所水箱里,準備三顧手機店。
故技重施,沒多久,他順利得手了一部真手機出來??偹?ldquo;大功告成”,余某心中的郁悶終于消下去一些,出了手機店,他恍然想起一句經(jīng)典臺詞,“演戲要演全套”。
就這樣,余某干脆來到旁邊的手機店,假裝真的是要買手機,繼續(xù)逛起手機店來。可是,被偷的手機店店員也不傻,發(fā)現(xiàn)手機被偷之后,趕忙沖出來找人,也沒走多遠,就在旁邊的手機店找到余某,就這么把人直接抓到了,店員隨后報了警。
鯉中派出所民警出警到現(xiàn)場,隨后將余某帶回派出所,證據(jù)擺在眼前,余某也不多說,很快承認了盜竊的事實。因涉嫌盜竊罪,目前,余某已被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