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廈門機場檢驗檢疫局五通辦工作人員對一名入境旅客攜帶的行李查驗時,發(fā)現(xiàn)3件水生動物干品,其中包括干海馬十余條。這是廈金航線首次截獲海馬。工作人員按照程序進行截留,并將該票行李依法移交海關處理。
根據(jù)我國《出入境人員攜帶物管理辦法》規(guī)定,水生動物產品禁止攜帶入境,此外作為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內的生物及制品,當事人需持有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核發(fā)的合法進口證明,因此檢疫部門對這些海馬予以截留禁止入境。
在此,檢疫部門提醒入境人員,在國外購買海馬、燕窩、水果等動植物產品時,應當先了解我國入境法律法規(guī),以免被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