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廈門商報報道 一女子在得知自己的丈夫被帶進派出所后,不問是非就前往鬧事。民警前來勸阻,也被該女子毆打。近日,該女子因妨害公務罪被集美法院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9個月。
2011年12月2日,小林與房客小王、小連在出租房里因瑣事發(fā)生糾紛,引發(fā)互毆。接到報警后,僑英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xiàn)場。民警看見小林頭部破皮流血,而且雙方無法調解,就將小林、小王、小連帶至派出所進行調解。
聽說自己的丈夫被人毆打,而且還被帶到派出所,小林的妻子張某情緒十分激動。她隨后沖進派出所,不分青紅皂白就打了小連一巴掌。一旁的民警見張某打人,就要前來勸阻,誰知張某并不聽從民警的勸阻,反而對民警拳打腳踢,并扯破了辦案民警的警服,后被民警當場制服。
2012年1月13日,集美區(qū)檢察院對張某提起了公訴。檢察機關認為,張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構成妨害公務罪。(記者 謝禎 通訊員 小村 小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