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廈門商報報道 為報復他人,他們大白天偷了價值二三十萬元的古玩;為假裝好心,他第一時間告知保安可能失竊;怕事情鬧大,又雇的哥去還古玩。近日,其中一名漏網(wǎng)之魚又被法院判刑。
阿村與仙岳路一家拍賣行的老板有過節(jié),就想報復人家。2010年6月初,阿村打電話給張某,叫其幫忙找兩個人來偷東西。于是,張某帶著兩名男子來到拍賣行的征集部店面踩點,由于人多無法下手,3人就離開了。
2010年6月14日,3人又再次踩點。次日14時許,阿村4人看到拍賣行店內無人。于是,阿村就和張某躲在自己的店里,然后叫一名男子撬開拍賣行店面的窗戶,另一名男子在外面接應。
10多分鐘后,入店行竊的男子偷了1袋子古玩,其中13件可估價值共計283500元,其他的均價值不詳。
當看到兩名男子從小路離開,張某也從正門離開。隨后,阿村才放下心來,假裝好心找到保安,說是那個店面的窗戶好像有問題,并第一時間打電話給拍賣行老板,告知他的店失竊。
過了兩天,阿村越想越害怕,怕事情鬧大,就叫張某趕緊把古玩送回來。2010年6月18日,一伙人在海滄攔了一輛的士,要的哥幫忙送1箱子貨到古玩城的這家店,并支付了運費。
當天,這伙人還匿名給店里打來電話,詢問貨是否已收到。
3個月后,張某落網(wǎng)了。近日,因為犯盜竊罪,張某被湖里區(q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被處罰金4000元。此前,阿村也已被法院判刑。(記者陳光豪通訊員湖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