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一個屋檐下的前妻生下第二胎,南平建陽一國企職工周健(化名)收到當?shù)赜嬌忠粡?萬余元的超生罰單,他覺得委屈,自己已經(jīng)離婚了,孩子不是他的,為此,他將當?shù)赜嬌指嫔戏ㄔ海瑓s一再拒絕做親子鑒定。而計生局認為,這不過是這對“離婚夫妻”為生二胎而導演的一場“假離婚”的戲碼。
究竟,這個“橫空出世”的二胎其生父是不是周?。窟@是一場蓄謀已久的假離婚生二胎,還是另有隱情?日前,南平建陽法院一審判決計生局勝訴。這意味著,這名國企員工不僅要接受罰款,還可能面臨著單位更為嚴重的處罰……
“四口之家”惹來超生罰單
今年36歲的周健是建陽一家國企員工,與芳芳(化名)于2005年結(jié)婚,婚后一年芳芳生下一子。一家三口住在建陽市一幢單元房內(nèi),平日,芳芳在家?guī)Ш⒆?,一家開銷主要靠周健一人維持。
2011年8月,芳芳在浦城縣醫(yī)院生下一個女兒,取名周小雅(化名)?!耙患宜目凇逼錁啡谌凇?/P>
直到2013年8月的一天,一張忽然而至的《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決定書》打破了這種平靜,周健懵了……原來,周健是城鎮(zhèn)戶口,這種身份使得他不能生育第二胎,建陽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局(以下簡稱計生局)認為他已經(jīng)違反了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經(jīng)過計算,周健需要補交社會撫養(yǎng)費用6萬余元。
周健不僅是城鎮(zhèn)戶口,還是國企員工,單位對生二胎也有明確限定,他早就知道自己不符合生育二胎的條件。但是,他沒有接受罰款,而是一紙訴狀將計生局告上法院,請求法院撤銷計生局作出的《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