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缺規(guī)則增加隱患
事實上,網約車帶來的隱患確實是存在的。由于臺灣當局認定uber“不合法”,不少臺灣民眾只好偷偷使用uber軟件,但由此也出現(xiàn)了保險賠償、人身安全等問題。
“uber司機沒經過嚴格考試,而且車輛都是私家車,還被認定為‘不合法’,若發(fā)生車禍事故或消費糾紛,不知道找誰來解決。”使用過uber的林小姐告訴記者,有一次一位網約車司機一邊開車、一邊打電話,差點跟對面的車相撞,幸好及時剎車,否則出了意外,保險賠償如何給付、能否給付都是未知數(shù)。
事實上,臺灣車行也有自己的叫車軟件,比如“臺灣大車隊”自行開發(fā)的一款“55688”軟件,除了下車是給現(xiàn)金外,其他功能幾乎和滴滴打車一樣,但它主要針對老顧客,不像uber那樣,是作為第三方平臺出現(xiàn)。
對于網約車管理存在的諸多問題,臺灣交通主管部門有關人士認為,這主要是由于缺乏相關的規(guī)則,與其一味禁止,不如開發(fā)臺灣本土的叫車軟件,并對司機駕齡、素質、車況等情況進行規(guī)定。
“沒有相應的規(guī)則規(guī)范市場,又對uber造成的沖擊束手無策,臺灣網約車難成氣候。”一位臺灣網約車司機如是說。(李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