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曾經寫《情緒是怎么“失控”的》一文,試圖分析:一位很有善心的義工,為什么會在深圳的保釣游行中猛砸防暴車,成了一名“暴徒”而被拘留?當時苦于缺乏有關李某的較詳細的信息,分析難免失之簡單、粗淺。昨天,中青報刊登了記者對李某的專訪《從義工到暴徒的那一步》,使我們對李某的生活現(xiàn)狀和內心世界有了比較詳細的了解。李某代表著一個龐大的人群,他們身上,帶有極大的“正能量”,也可能會釋放出破壞力。這是一個亟需關懷的人群。
用馬斯洛的需求理論來衡量,人的各種基本需求,對李某而言,大部分沒有得到滿足。離了婚的李某,從河南來到深圳,在一家4S店當保安,每月2300元工資,還要接濟家里,給弟弟治病。他一直沒有勇氣找對象——情感的、生理的需求均告空白。他不時看見“四五十歲的男人帶著花季少女”來4S店買車。李某說自己始終干著“這個社會最底層的活兒”,“有時我自己也瞧不起自己。”顯然,李某的“尊重需求”也沒有得到滿足。
在人的各種需求中,“自我實現(xiàn)需求”居于最高層次。李某的“自我實現(xiàn)需求”,沒有因貧窮而泯滅,當義工,就是他體現(xiàn)自己的人生價值的途徑。有一次,他在皇崗口岸幫一個香港人扛行李,對方給他500元港幣表示感謝,被李某拒絕:“我不能要,如果要了,就失去了做義工的意義?!崩钅澈芸粗匾饬x。在QQ上,他情緒激動地對記者說:“我曾經想過死!然后把我的遺體和器官捐出去!”想到死,是因為人生沒有意義,生活沒有滋味,但同時還想讓自己的遺體有意義、有價值!
李某在QQ上對記者說:“如果當時發(fā)生戰(zhàn)爭,哪怕讓我當炮灰我也愿意!”這句話,讓人五味雜陳。為保衛(wèi)祖國領土而死,是一件悲壯的事情,而李某卻以“炮灰”自稱,這僅僅是他不善言辭嗎?因厭世而希望發(fā)生戰(zhàn)爭,是一種普遍的心態(tài),古今中外皆有。戰(zhàn)爭或許能夠帶來人生的轉機,即使不能,死也死得刺激、熱鬧些。所謂“刺激”和“熱鬧”,也是一種意義和價值。戰(zhàn)爭意味著大規(guī)模的生命與財產的毀滅,因此,戰(zhàn)爭能抹平人與人的諸多差別,地位、財富,直至性權利的差別?;孟氚l(fā)生戰(zhàn)爭、地震,是弱者的詛咒;沒有能力主動地給自己創(chuàng)造機會,只能依賴外界,幻想外來的轉機與變故。
李某有向善的要求,但是,由善到惡,由“愛國”到砸車,對他只是一瞬間的事情。除了受教育程度低的原因,跟他生活在異地有很大關系。李某和成千上萬的打工者一樣,都是離開故鄉(xiāng),來到陌生的城市。離開故鄉(xiāng),也就是離開了熟人社會對觀念、行為的約束。在城市里,他們如同無根的浮萍,大多不能融入城市人的圈子;無根,即無歸屬感,沒有目標和追求,當失敗感占據(jù)上風,積久的失意、絕望、怨氣,有了機會就會轉化成破壞力。李某身后,是一個龐大的人群,如果他們中大多數(shù)人的人生是灰色的、時時被失敗感所籠罩的,那就很難說城市化是成功的,很難說社會是成功的。這個群體需要關懷,從物質到精神。關懷他們,首先是社會資源管理者、分配者的責任,關懷他們,應該列入政府的議事日程了,應該有具體的目標,有專門的款項,有扎實的行動……